首页> 被命名的罪 > 〖番外壹〗我有过一个『家』 (1 / 26)_
我没有名字。 因为没人要我。 破旧的贫民窟里—— 弱小是原罪。 我不记得自己是怎麽长大的。 但我记得怎麽和野狗抢食。 记得自己从大人手里抢东西。 记得…… 跨不过去的铁栏。 贫民窟的人都不被允许出去——因为我们太脏太臭了。 可是…… 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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